我要問~
為什麼
收了錢就要放水?

那是不是在教育民眾 以後你收了買票錢就一定要投給那個王八蛋!!
所以 收了錢不投票也是犯法的最三等的公民嗎?
這個檢調也太好笑了吧!

我沒說張誌家是對的
但是 檢調的說法真是枉費他讀那的多書!
看了那麼多書還說出這種話! 最沒水準的檢調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211/17/20ftf.html

前中職明星投手張誌家遭到檢方起訴求刑2年,檢方在起訴書中清楚寫明,張誌家答應蔡政宜打假球,甚至以家裡需要錢為由要求分紅,前後共收了280萬元,甚至接受性招待,不過,張誌家收了錢後卻不敢放水,被檢方批是「最惡劣的球員」;至於原本相信兒子的張家兩老,如今也不敢再出面力挺。

張誌家涉及打假球,遭到求刑2年,台中太平老家今日大門深鎖,張誌家父母不在家,只剩哥哥一人。張誌家哥哥受訪時說,弟弟並未與家裡連絡,爸爸媽媽則是「出去玩了」。

家人選擇低調面對,不再站出來力挺,根據檢方的起訴書,張誌家罪狀寫的清清楚楚,早在97年5月份時,張誌家就和蔡政宜接觸,答應配合打假球,收取230萬訂金,約定之後每打一場假球扣抵1百萬。

同年7月13日的比賽中,球隊放水輸球,詐賭成功,張誌家沒有下場,還是分紅50萬;9月27日再度比賽,張誌家配合放水給,甚至嫌獎金太少,以家裡需要錢為理由要求分紅多一點。張誌家的要求,蔡政宜都乖乖吸收,甚至提供性招待,但張誌家卻在收了錢後不敢放水,讓蔡政宜大輸。

另外,在檢方兩度測謊中,他被問到是不是有收受范訓銘和蔡政宜的錢打放水球時,居然都沒有通過,說謊率高達百分之百,被檢方痛批是最惡劣的涉案球員,因此對張誌家具體求刑2年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陳學風、洪杰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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